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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工商 变更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即聚机电”)49%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吕仁红女士,转让价格为2,4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收到受让方吕仁红的转让款2,450万元,即聚机电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青岛市即墨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及变更事项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即聚机电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即聚机电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 备案文件

  1、即聚机电《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由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青岛市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公司的证书编号为:GR202137101903 ,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备案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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