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鉴于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已届至,在未获得新的授权之前,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分(支)行“7天通知存款”以及“单位协定存款”产品,于2021年5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7天通知存款”以及“单位协定存款”产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28)。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外,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或赎回,相关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仍在期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赎回凭证及协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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