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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该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1月10日,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润工业”)与万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都”)在山东威海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有意就汽车底盘系统产品的潜在商业合作机会进行深入的研讨。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团体名):万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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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125-86-0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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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人:朴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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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地址:京畿道平泽市浦升邑下晚湖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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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金:50,000,000,00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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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底盘零部件(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架系统、ADAS等产品线)及其原材料、电子产品等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可提供咨询及技术服务。客户主要有现代起亚汽车集团和通用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一汽红旗、特斯拉、蔚来汽车等。

  2、关联关系:万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天润工业与万都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万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有意就汽车底盘系统产品的潜在商业合作机会进行深入的研讨,为此特签订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进一步研讨为新业务成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该合资公司应在中国注册,具体注册地点应位于双方调研后满足合资公司业务的最佳地点。且合资公司起步阶段以中国商用车客户为主要客户,根据今后发展计划及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开拓全球(美国、欧洲、印度等)市场。

  鉴于双方潜在合作细节工作目前正在通过万都和天润工业的联合团队进行市场调研,因此,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共识:

  1、联合团队主要工作内容

  联合团队成立目的为双方确认的目标产品BN-EPS(电控转向器)进行商业合作可能性调研,并形成相关报告,如双方判断未来有商业合作机会,则经双方管理层批准签署《合资意向书》,确认双方长期合作内容。

  2、项目实施进度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尽快安排推进双方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分析、合资公司成立等事项的磋商、定案、实施。

  3、其他事项

  (1)保密条款:双方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所含内容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媒体或者公众披露专有技术、保密资料、商业秘密、商业计划、投资信息、财务信息、营销策略、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任何一方可向其客户披露相关信息,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应由双方事先协商一致。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存在期间以及终止或者届满后的2年内继续有效。

  (2)有效期间: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二(12)个月。如果双方在上述有效期届满前签署《合资意向书》,则本协议在《合资意向书》签订日终止。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本协议有效期。任何一方均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另一方取消谈判,终止本协议。

  (3)管辖法律和仲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讨论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争议应被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且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员人数为三(3)名。仲裁语言为中文。

  (4)签订原件份数、效力:为昭信守,双方已于本协议文首所书日期签署了本协议原件二(2)份,本协议用中文和韩文书写,两种语言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1)份中、韩文原件。本协议可签署两份或两份以上相同的副本,每份副本均应视为原件,但所有副本均应视为同一份协议。双方可通过电子 (包括电子邮件或传真)传输方式签署本协议。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传递的本协议的签字盖章副本,应被视为与本协议签字盖章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除“保密条款”、“有效期限”及“管辖法律和仲裁”条款以外,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万都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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