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03号。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25日、1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 003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我司拟向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77,1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6%;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44,616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6%;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10%;我司拟向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6.3%。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我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简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经与合作方友好协商,拟共同对相关房地产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建设,我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根据合作项目情况,拟向合作方及相关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投入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合作方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隅”) 于2021年11月获取合肥市【蜀山区SS2021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北京金隅已成立全资子公司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金中”)作为该地块开发主体,我司拟通过增资获取合肥金中49%股权。现我司拟根据项目进展向北京金隅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77,100万元用于项目开发,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6%,北京金隅以持有的合肥金中49%股权向我司提供质押。我司能否获取上述股权以合肥金中最终增资结果为准。
2、合作方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利”) 于2021年11月获取合肥市【滨湖路BK2021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安徽保利已成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和宸”)作为该地块开发主体。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交”)拟通过增资获取合肥和宸33%股权,现合肥中交拟根据项目进展向安徽保利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44,616万元用于项目开发,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6%。安徽保利向合肥中交提供保函,并以持有的合肥和宸33%股权向合肥中交提供质押(质押完成后保函废止)。
3、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现持有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保润”)60%股权,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交”)拟与厦门国贸开展股权合作,由深圳中交间接持有厦门保润19.2%股权,现深圳中交拟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10%,上述财务资助由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深圳中交提供保函。
在深圳中交间接持有厦门保润19.2%股权相关工商变更完成以后,我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继续向厦门保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6.3%,厦门保润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年10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晓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经营情况:北京金隅已于2021年11获取合肥市【蜀山区SS2021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由北京金隅全资子公司合肥金中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以南、社岗路以西,土地面积113.41亩,规划用途为居住A50.2亩,容积率不大于1.8;居住C48.07亩,容积率不大于2.0;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6亩,容积率不大于1.5;幼儿园7.54亩,容积率不大于1.0。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20%。土地出让价款142,401.0929万元。
北京金隅经营状况正常,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北京金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北京金隅无其它财务资助。
2、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康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26号1幢61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品房出租;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除;道路及土方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冷气工程施工、安装、管理;物业、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经营情况:安徽保利已于2021年11月获取合肥市【滨湖路BK2021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由安徽保利全资子公司合肥和宸进行建设开发,项目地块位于滨湖科学城紫云路北、广东路东 ,土地面积133.54亩,规划用途为A地块居住61亩,容积率不大于2.2;B地块教育用地72.54亩,容积率不大于1.0。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土地出让价款125,062.7801万元。
安徽保利经营状况正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安徽保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安徽保利无其它财务资助。
3、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6月3日
法定代表人:林希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90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市场生产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批发。
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情况:厦门国贸与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60%:40%组成的联合体已于2021年12月以获取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高林北路与金宝路交叉口西南侧2021P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等,土地占地面积为79,404.543㎡,地上总建筑面积(计容)不超过254,740㎡。土地出让价款996,000万元。该项目由厦门国贸控股子公司厦门保润进行开发建设。
股权结构图:
厦门国贸经营状况正常,最近一年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厦门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以外,我司对厦门国贸无其它财务资助。
4、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克军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1801室之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营业活动)。
股东: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经营情况:厦门国贸与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60%:40%组成的联合体已于2021年12月以获取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高林北路与金宝路交叉口西南侧2021P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由厦门保润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建设。
厦门保润为新成立公司,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厦门保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厦门保润无其它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股东方情况
1、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曾劲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及销售、建材制造业生产及销售、建筑装饰业、商贸物流、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及管理等。
主要股东:北京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4.93%股权。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2、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97,010.75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53-59层
成立时间:1992年9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平
主要股东: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5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物业管理等。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
联方。
3、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4号楼601号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张亮
主要股东: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
联方。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由接受财务资助方提供相应股权质押或保函,采取了必要的风控措施;北京金隅、安徽保利、厦门国贸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积极跟踪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获取优质项目,拓展主营业务;项目公司其它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投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在获取股权后,我司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获取优质项目,拓展主营业务;项目公司其它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投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次财务资助由接受财务资助方提供相应股权质押或保函,采取了必要的风控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77,177.93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84.52%;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27,550.77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0.32%;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49,627.16万元,占我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14.20%。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 0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1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月10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03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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