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版)
上述关联销售收入占公司同期销售收入金额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收入、利润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定价,关联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采购商品或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或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或劳务金额分别为886.11万元、483.58万元、102.85万元和48.4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2.86%、1.64%、0.32%和0.28%,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
上述关联采购占公司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成本、利润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定价,关联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租赁占公司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成本、利润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定价,关联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分别为0.13万元、0.04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主要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代办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定价,关联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采购商品或劳务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采购金额较小,分别为0.00万元、0.15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主要向关联方采购劳务和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劳务的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定价,关联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应收应付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七)关联交易对财务和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刘新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9.8803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4.5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新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0633196210******,现居住于山东省荣成市******。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容诚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00Z0293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的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百合股份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已经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百合股份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度和2018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其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基本财务指标
注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期末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除外)/期末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含利息资本化部分)+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总额。
注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利息支出,因此不适用利息保障倍数指标。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7,322.43万元、62,017.87万元、72,785.19万元和79,70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12%、64.61%、69.06%和66.26%,主要为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总体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88%、35.39%、30.94%和33.74%,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53倍、2.98倍、4.08倍和3.79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89倍、2.37倍、3.42倍和3.20倍,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公司货币资金规模持续上升,公司偿债能力不断增强。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流动资产规模逐年增加,在负债水平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提高,2018年末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19年末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仙乐健康和新诺威在当年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大幅提高了二者的偿债能力,从而拉高了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11%、25.36%、20.30%和20.38%,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流动负债。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无债权融资,负债规模比较稳定,而资产规模逐步扩大。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仙乐健康和新诺威在2019年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大幅提升了其资产规模,因此二者的资产负债率下降较快,拉低了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行业平均值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照产品结构划分情况如下: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26.77万元、12,135.89万元、14,999.76万元和9,286.5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462.96万元、7,433.47万元、12,711.59万元和6,888.70万元。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同期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良好。
4、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1)营养保健食品需求持续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营养保健食品已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消费品,甚至成为必需品,消费需求的刚性不断增强,消费群体向普通民众扩展的速度不断加快,市场规模也不断增长。根据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数据,2011年我国膳食补充剂行业消费规模为106.43亿美元,到2019年增加至210.71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91%,高于同期全球膳食补充剂行业的增长水平。因此,随着消费者对营养保健食品需求的增强,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
(2)公司较为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专业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历经多年的沉淀与积累,公司现拥有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剂、瓶装饮品及袋装饮品等多剂型现代化生产线,可生产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等产品。公司作为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在研发创新、产品结构、生产规模、生产管理、质量认证及品牌营销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这些优势将保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较高的利润水平,成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石。
(五)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对公积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利润分配的时限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股利分配情况
(1)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1月执行完毕。
(2)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12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8月执行完毕。(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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