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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五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朱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董事长兼总裁黄震先生、董事龚平先生因公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沈键先生因公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裁胡俊杰先生因公未出席,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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