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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致软件

  股票代码:68859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2楼2205B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2年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新致软件股票9,101,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9,429,556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80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047%。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陈曼青

  日期:2022年1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陈曼青

  日期: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点距)持有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101,05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1804%减少至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股东上海点距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者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者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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