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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12天开出25张“罚单” 信披违规占比高

  本报记者 昌校宇

  2022年,资本市场延续严监管态势。

  1月12日,上交所对ST榕泰连发3份纪律处分,监管类型包括通报批评、公开认定、公开谴责。同日,上交所分别对2家上市公司出具监管函,原因分别是亲属构成短线交易和未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履行重大不确定性。

  《证券日报》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梳理,今年以来,截至1月12日18时,沪深交易所共开出25张“罚单”,其中上交所9张,深交所16张。从监管类型来看,上交所开出3份通报批评、3份监管工作函、1份监管警示、1份公开谴责、1份公开认定;深交所开出15份监管函、1份通报批评。从处分对象来看,涉及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监管处理事由发现,信息披露违规是多数公司的“犯规项”。

  例如,1月11日,上交所连发3张“罚单”,分别以监管警示和通报批评的方式,对3家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信息披露问题予以监管警示及纪律处分。3家公司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披露业务订单量、预测性数据等重要经营性信息;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司重大诉讼事项;未完整披露一致行动人及其持股情况信息。

  1月6日,深市4家上司公司及相关人员均因信息披露违规领罚。4家公司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业绩补偿事项进展;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有5%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时,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对外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不准确。

  此外,公司治理违规也是上市公司受罚原因之一。例如,深市一家上市公司因三会资料不完整、印章管理不规范、董事部分薪酬发放无书面依据、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等多项违规行为,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新年伊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呈现高压执法态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睿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不断压实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能够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及时披露、规范披露,牢牢守住法律底线。同时,可以倒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郭利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以严格监管措施倒逼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提升合规意识、自治能力,并就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常态化监督问责,有利于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因违规行为领罚,可以警示后来者,形成不敢违、不能违和不想违的守法合规生态。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也应清楚公司职责,牢记法规监管要求,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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