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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LAV Spring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Spring”)、LAV Bio III Investment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Bio”)、Lilly Asia Ventures III Investment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illy Asia”)及LAV Amber Limited(以下简称“LAV Amber”) 于2022年1月11日合计减持H股315万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560,40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35%减少至5.08%;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股东LAV Spring、LAV Bio、Lilly Asia及LAV Amber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于2022年1月1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时段后,礼来亚洲基金(Lilly Asia Ventures)下属相关投资实体作为卖方分别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委托配售代理销售其所持的公司H股股份共计3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1.27%,于2022年1月1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与买受方进行场内交易,并将于2022年1月13日完成该等股份的交割。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LAV Spring、LAV Bio、Lilly Asia及LAV Amber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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