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股东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21年9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承诺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山中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433,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山中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关于变更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中山中科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且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中山中科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现将有关减持计划进展及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中科持有公司股票15,433,84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4%。
二、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中科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变更减持计划的情况
1、变更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本次减持计划的其余内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变更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中山中科在公司成立不满六十个月时进行投资,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中山中科投资公司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且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上述关于创业投资基金减持的规定。因此,中山中科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中山中科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将在后续减持过程中,持续遵守上述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披露义务。
2、 中山中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数量未违反中山中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承诺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中山中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山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关于变更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