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股东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与2021年9月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庐熙”)、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月吴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二者均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67%)的十月吴巽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67%。持有公司股份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33%)的宁波庐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333%。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股东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11日,宁波庐熙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十月吴巽与宁波庐熙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十月吴巽与宁波庐熙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十月吴巽与宁波庐熙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截至本公告日,十月吴巽与宁波庐熙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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