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R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8,000万~ -15,500万元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000万元~-17,500万元。全年业绩同比下降原因:

  1、2021年7月,雄安新区制订了《河北雄安新区雄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据此,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项目目前已不再符合雄安新区规划的综合能源模式。公司经过多轮研究论证后,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为此,公司需要对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或处置资产。公司拟于2021 年四季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详见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远高于往年。

  3、受能源价格上升及异常天气影响,生物质燃料成本上涨。

  4、多个生物质热电项目处于大修及技改阶段,停机时间较多且增加了维修及技改费用。

  5、生物质热电项目补贴电费应收款增加,导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

  6、未转股的可转债按公允价值口径计算增加了财务费用。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

  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其中公司本部申请不超过30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期流贷、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保函、押汇、出口代付等业务。以上综合授信形式包括纯信用授信、集团总部担保授信以及集团内部子公司间互保授信,在特定项目上除了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外,还可以用项目资产作为抵押。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同意其用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

  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

  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2022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流动资金借款、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等。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5,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简称注释: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安环保”;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鱼台环保”;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沂水环保”;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明水环保”;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永城生物质”;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满城热电”;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蠡县热电”;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茂名热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31日在黑龙江省宁安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其他能源发电(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宁安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15 日在山东省鱼台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研发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热力生产与供热;供热管网及能源站建设、运营、维护(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鱼台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8年07月11日在山东省沂水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沂水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6日在黑龙江省明水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明水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 05 月 31 日在河南省永城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永城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高菁,注册资本:陆仟伍佰万元整。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经营电力、热力、供冷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粉煤灰销售与综合利用;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满城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高菁,注册资本:贰仟玖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与供应,电力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蠡县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在广东省茂名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高菁,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陆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供应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茂名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全部为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 319,74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6.35%。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75,5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9.4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该等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的通知,上述一致行动人已于2022年1月1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以下简称“《再次延期确认函》”),声明双方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再次延期确认函》签署的背景情况

  1、何启强、麦正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协议约定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上市。

  2、2014年6月29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同意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延至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有效期届满,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1月13日完成。因此,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延期至2018年1月13日。

  3、何启强、麦正辉为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公司”)的股东,2015年6月10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何启强、麦正辉应促使新产业公司在长青集团股东大会上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与何启强、麦正辉保持一致行动。

  4、2018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19年1月13日。

  5、2019年1月13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0年1月13日。

  6、2020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1年1月13日。

  7、2021年1月12日,何启强、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将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延期一年,即延期至2022年1月13日

  7、2022年1月12日,在前述基础上,何启强、麦正辉再次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

  8、何启强、麦正辉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至本公告日,双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2,31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具体情况如下:

  何启强: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91,2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7%。

  麦正辉: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171,1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6%。

  同时,何启强与麦正辉通过两人各持股50%的新产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

  二、《再次延期确认函》的主要内容

  在前述基础上,何启强、麦正辉经协商一致同意,就《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相关事项达成以下确认内容:

  1、前述《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的有效期均延期一年至2023年1月13日止届满。

  2、双方一致行动的内容不变。

  3、本确认函由何启强、麦正辉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4、前述相关文件确定的一致行动的期限届满后,如果何启强、麦正辉二人不再续签延期的,则前述相关一致行动人协议自行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再次延期确认函》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3为特别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1月25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苏慧仪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骏、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antgroup.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1月28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1,892,863元增加至人民币741,942,096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原因如下: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集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长集转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数为49,23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741,892,863股增加至741,942,096股。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相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雄县热电项目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2021年7月,雄安新区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等文件,根据各规划片区的具体情况制订了《河北雄安新区雄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雄安新区规划”),其“第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的“第四节 综合能源”之“第105条 供热工程”章节显示,雄安新区将“构建电力、天然气、地热等多能互补的供热体系,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达到100%。”

  根据以上雄安新区最新制定的规划内容,经综合评估,由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县热电”)投资建设,位于雄安新区范围的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雄县热电项目”或“该项目”)目前已不再符合雄安新区规划的综合能源模式。公司经过多轮研究论证后,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为此,公司需要对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或处置资产。

  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拟于2021 年四季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采取资产减值。经评估,拟对该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合计15,494.99万元。

  2、雄安热电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雄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2)建设规模:年供蒸汽 129.6 万吨

  (3)总投资:3.5亿元

  (4)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78.8 亩,总建设面积 17934.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模为 3×130T/H CFB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 用 1 备),同时配套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

  (5)运营情况: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尚未投入运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雄县热电项目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因雄县热电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其资产处置损失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1)第10759号),以202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报告和公司初步测算估计,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207.58万元,据此拟对该项目计提减值15,494.99万元。

  附:

  项目减值测试结果表

  

  三、雄县热电项目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口径资产减值损失 15,494.99万元,减少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5,494.99万元,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94.99万元。    本次确认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期。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若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进行相应调整,以最终披露的 2021 年年报为准。

  四、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通过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

  (二)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此次公司相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此次相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相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相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1月7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此次相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相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相关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雄县热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