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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董事柴志勇先生通知,柴志勇先生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2001号),因其涉嫌泄露内幕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上述事项仅涉及柴志勇先生个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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