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精成二路1号福泰厂办公楼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95,589,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62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23,769,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69%;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1,820,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1,528,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4,394,932,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656,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87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1%;反对656,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394,836,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752,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776,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0%;反对752,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4,394,932,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657,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871,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3%;反对657,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4,394,931,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658,6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870,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4%;反对658,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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