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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天股份”)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批准,海天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新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7,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6.7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10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09)。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3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3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6,67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047.82万元(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586.95万元(不包含发行费用)。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海天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海天股份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作为海天股份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同意海天股份本次使用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海天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11:00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朝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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