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7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李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2021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153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3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问题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

  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3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落实,并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问题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公司披露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都发生了变化,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等相关事宜。

  四、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将其持有的6,8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江阴市融汇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2月8日。

  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通知,获悉陈秀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再质押、质押续期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质押续期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再质押与质押续期基本情况

  

  注:上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