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大理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建信理财“惠众”(日申周赎)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理药业”)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具体如下:
1.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所协议式回购等;
3.货币市场基金;
4.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
5.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和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80%-10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0%-20%。具体各类型资产比例为:现金类资产比例为0%-100%;货币市场工具比例为0%-80%;货币市场基金比例为0%-50%;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0%-95%。本产品投资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不低于理财产品净值5%;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40%。
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非因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产品管理人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回复交易的15个工作日内将本产品投资比例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监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产品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范围和投资资产种类进行调整,并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
产品管理人有权对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并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如投资者不接受的,可在信息披露生效前赎回本产品,此种情况下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开放特殊赎回期间,具体以届时产品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该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为R2较低风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3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137,941.04元,本次委托理财授权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199.4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息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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