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财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2年1月14日起,东财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月1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东财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东财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开通定投业务
1、定投业务细则详见东财证券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2、投资者可到东财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东财证券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三、开通转换业务
1、业务说明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相互转换,转换业务细则详见:http://www.csfunds.com.cn/tzgj/kfzx/rwkdzq/jjjy/zh/
3、业务办理机构
自2022年1月14日起,持有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东财证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在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且转出和转入基金同属一个注册登记机构。
(3)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4)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5)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6)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9)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10)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11)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
(1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0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2%=21.52元
转换金额=10760-21.52=10738.48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7%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38.48×0.7%/(1+0.7%)=74.65
转入金额=10738.48-74.65=10663.83元
转入份额=10663.83/1.0135=10521.7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21.7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五、咨询方式:
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网址:http://www.18.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1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申购、定投费率一折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浙商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3、活动产品范围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定投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投资者在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浙商银行的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浙商银行的有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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