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2-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0元的价格收购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鑫锐恒10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本公司对鑫锐恒进行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鑫锐恒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计划以鑫锐恒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该议案已经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9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5),以及2021年12月9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99)。
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已于2022年1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鑫锐恒变更后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6A05J95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郝广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5日
营业期限:2021年08月25日至长期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备查文件:
1、 绵竹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2-0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
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公司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金石”)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聚信”)、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嘉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856,3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减持计划披露日恒天金石、恒天聚信、恒天嘉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5,43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84);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超过1%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5)。
2022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恒天嘉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股东恒天金石未减持;股东恒天聚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5,23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合计减持87,730,000股;股东恒天嘉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444,000股,合计减持34,444,000股。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22,1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按截至2022年1月13日公司总股本4,261,877,053股为计算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股份来源:恒天聚信股份来源为2015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得。
注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261,877,053股。
注3: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1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
3、恒天金石、恒天聚信及恒天嘉业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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