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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法院文件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的金额:暂无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所涉及的为决议纠纷,其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控股”或“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琼9023民初72号)及原告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显示该院已受理了海南筑华诉公司、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天堂硅谷”)决议纠纷一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160号金湾花园B2011房,法定代表人郭开铸。

  被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2室-79,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2、诉讼基本情况

  本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海南筑华《民事起诉状》诉称,2021年12月30日,欣龙控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诉争董事会决议,该决议包括两项议案,第一项是修改欣龙控股的公司章程,第二项是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原告海南筑华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诉争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海南筑华与嘉兴天堂硅谷之间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约定,诉争董事会决议是由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利用控制欣龙控股现任董事会的便利强行表决通过,该董事会决议内容严重损害了欣龙控股以及海南筑华的合法权益,诉争董事会决议存在法定的应予撤销的事由,因此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诉争董事会决议。其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欣龙控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通过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下称“诉争董事会决议”);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欣龙控股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由于本案所涉及的为决议纠纷,其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一直依法合规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保障公司董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并对异议董事的意见完整披露。公司尊重所有股东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合规行使权利,但是坚决反对滥用股东权利,试图影响公司正常决策的行为。公司将基于法律和事实依据应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在公司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之前,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向海南筑华发出的关于本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已在网络上传播,引起广大投资者关注,给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声誉损害。公司谴责违反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的行为,并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公司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诚挚欢迎广大投资者依法合规参与公司治理。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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