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进一步提升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董事长可授权财务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注:上述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会计处理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存在风险主要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采取了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