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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市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轨交”)被列入宁波市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33100067,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大丰轨交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规定,大丰轨交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丰轨交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原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调整为15%,对大丰轨交及公司未来年度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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