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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519        转债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02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 2022年1月13日-2022年2月14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长久物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38号)。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2年1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万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02产品;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3) 挂钩的特定标的: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4) 起息日:2022年1月13日

  (5) 到期日:2022年2月14日

  (6) 收益兑付日:2022年2月16日

  (7) 预期产品收益:结构性存款收益=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天数÷365 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保底收益1%”+(“高收益3.2%”-“保底收益1%”)*A/N, 其中N 为观察日总天数,A 为欧元兑美元价格位于(或等于)[“期初价格-0.034,期初价格+0.034”]内的天数。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述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02产品。前述结构性存款业务纳入存款统一管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客户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142,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600,801.6286万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1.74%,货币资金余额为62,378.7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03%。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单位结构性存款220102 产品说明书》及购买凭证;

  2、长久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长久物流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长久物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长久物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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