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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记者 邢 萌

  1月14日,证监会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3日。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整体规模超过25万亿元,投资者数量突破5亿。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已成为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种,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财富管理。鉴于个别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较大或投资者数量较多,为进一步提升基金管理人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韧性,确保投资者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证监会研究起草了《暂行规定》,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

  据介绍,《暂行规定》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和评估方法,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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