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交易及相关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同意公司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7日
至2022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24日(9:00—11:00、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9528820
联系传真:010-897058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院路31号
邮编:102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授权总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投资风险。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收益较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通过主流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双货币存款,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1:6.7换算。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拥有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汇率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货币,同时期权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二、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 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签订合同时将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3、公司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审议程序、操作流程、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是基于公司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经营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