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2月30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14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新昌县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秘书石丹锋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7,504,2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105%,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7,491,1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090%。(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9%。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袁贤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丁秀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章丽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石军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陈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韩国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卓飞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赵风云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6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徐秋玲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7,491,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6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浙江啸天事务所律师到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1月14日,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融资 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2022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流动资金借款、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且其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 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2022年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且单笔担保额最大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并循环使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额1402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3%。本次担保额度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全资子公司)为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3.48%。
五、 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 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该等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6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袁贤苗先生
2、董事会成员:袁贤苗先生、丁秀萍女士、章丽红女士、石军龙先生、陈文女士(独立董事)、韩国强先生(独立董事)、卓飞达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为:袁贤苗、丁秀萍、陈文(独立董事),其中袁贤苗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卓飞达(独立董事)、石军龙、陈文(独立董事),其中卓飞达(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陈文(独立董事)、袁贤苗、韩国强(独立董事),其中陈文(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韩国强(独立董事)、袁贤苗、卓飞达(独立董事),其中韩国强(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成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赵风云女士
2、监事会成员:徐秋玲女士、安蓓蕾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成员的个人简历详见于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和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聘任袁贤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明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曾华伟先生、徐斌先生、徐源先生、赵明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石军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成员的个人简历详见本次公告的附件。
公司投资者专线未变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专线电话:0575-86226885 传真:0575-86288588
电子邮箱:office@chinarising.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内(南岩)
邮编:312500
四、 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朱燕仪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石丹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李茂生先生、高闯先生和雷新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公司治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袁贤苗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新昌丝绸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主要创立者之一。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期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袁贤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曾于2021年12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公开谴责处分,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华伟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澳门籍,拥有澳门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加州圣荷西大学。从事玩具制作行业20年,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香港协骏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曾华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源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先后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法国巴黎高科路桥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清华大学EMBA。徐源先生拥有超过十五年文创、互联网及零售产业运营管理和投资经验,此前曾出任三胞集团产业副总裁、阿里巴巴影业总监等职务。现任美盛文化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真趣网络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目前,徐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斌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竺可桢荣誉学院。2007年毕业后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新昌生产基地总经理。
截止目前,徐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明珍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2年11月取得贵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担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10)证券事务代表,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47)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发行、企业并购重组、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截止目前,赵明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石军龙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201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同道大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协骏实业集团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石军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曾于2021年12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公开谴责处分,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5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进行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安蓓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安蓓蕾女士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4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安蓓蕾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项目部经理。
截止目前,安蓓蕾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由赵风云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议选举赵风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袁贤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袁贤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选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为:袁贤苗、丁秀萍、陈文(独立董事),其中袁贤苗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卓飞达(独立董事)、石军龙、陈文(独立董事),其中卓飞达(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陈文(独立董事)、袁贤苗、韩国强(独立董事),其中陈文(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韩国强(独立董事)、袁贤苗、卓飞达(独立董事),其中韩国强(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定聘任袁贤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明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总经理袁贤苗先生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曾华伟先生、徐斌先生、徐源先生、赵明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石军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投资者专线未变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专线电话:0575-86226885 传真:0575-86288588
电子邮箱:office@chinarising.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内(南岩)
邮编:3125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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