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山东证监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监管指引(试行)》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杨锋同志对中宠股份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培训地点:视频会议
参加培训人员:中宠股份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三、培训的效果
宏信证券的本次培训得到了中宠股份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加深了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规定的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锋
逄 伟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杨 锋 逄 伟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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