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号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建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325,399,4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0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23,914,9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7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84,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43,331,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846,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84,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64%。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835,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反对561,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6%;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66,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0%;反对561,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2、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5,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6%;反对468,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4%;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分别为: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92,823,779股、35,283,722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854,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0%;反对468,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0%;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3、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934,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1%;反对433,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6,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69%;反对433,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股东孙世尧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35.47%。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14日,孙世尧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孙世尧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如下: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股份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2.78元/股-4.88元/股。
孙世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鲲鹏先生,自2021年12月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0.1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孙世尧先生与孙鲲鹏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如下: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孙世尧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孙世尧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股东孙世尧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承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前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孙世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睿畅”)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晨莘”)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睿畅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400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3.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88%,对应融资余额为5,900万元。苏州睿畅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杭州晨莘未来半年内到期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
3、睿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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