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9,551.55万元。2022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9,551.55万元。2022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宁德卓高
注:上述系宁德卓高2021上半年度财务数据。
三、 协议主要内容
(一)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 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债务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期间:按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4.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95%。截至目前,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为关联方上海锦泰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的担保外(详情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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