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104,4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6.27%降低至5.05%。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北京新越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越成长”)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新越成长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并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71,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等安排。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聚辰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