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临-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68)(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9,159,029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省投集团的《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14日,省投集团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其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省投集团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权益变动情况
二、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2017年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省投集团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