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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 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 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17日开市起被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然为“ST索菱”,股票代码仍为“002766”;

  2、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4.13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仍然为“*ST索菱”;

  3、股票代码仍为“002766”;

  4、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2022年1月17日

  5、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4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建材”)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57)。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公司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股票交易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3条规定,于2022年1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2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由于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尚未消除;另外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13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尚未报出,公司股票由于该项情形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不变。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同意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在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邮箱:dm88@szsoling.com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 3609

  邮编:518054

  四、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2、目前,由于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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