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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22,179,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4,376,000股,并于2019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6,036,724,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6,491,1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53,401,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937,699,000股。

  2020年1月21日,1,415,5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3,522,179,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2,968,921,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限售股,涉及1名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原名称为“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量为3,522,17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26%,锁定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1月2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至今,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如下:

  “1、自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青岛港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内资股,也不由青岛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集团持有的青岛港A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青岛港上市后6个月内如青岛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集团持有的青岛港A股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发行价指青岛港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青岛港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集团同意对本集团所持青岛港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港集团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违规担保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22,179,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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