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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4.16%,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0,032万元,同比增长约6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7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6,201万元,同比增长约65%。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 受益于条码镜头及机器视觉客户新品量产、物流行业过程管控要求增加,以及公司近年积极把握自动驾驶、激光雷达、机器视觉领域的市场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光学元组件业务中的条码扫描及机器视觉镜头、车载光学、激光雷达光学部件收入快速增长,光学显微镜业务较去年同期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但未来能否维持快速增长态势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4.16%,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 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0,032万元,同比增长约6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7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6,201万元,同比增长约65%。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4.16%,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生产经营风险

  2021年度,公司新厂区全面投入运营,积极推进新兴业务产品开发和业务拓展。受益于条码镜头及机器视觉客户新品量产、物流行业过程管控要求增加,以及公司近年积极把握自动驾驶、激光雷达、机器视觉领域的市场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光学元组件业务中的条码扫描及机器视觉镜头、车载光学、激光雷达光学部件收入快速增长,光学显微镜业务较去年同期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但未来能否维持快速增长态势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了位于宁波高新区明珠路厂区用地的收储补偿款的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以上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公司2021年度税后净利润约8,000万元,且仅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 其他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 报备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4,0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一、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现金管理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交易各方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均较为良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 公司所取得的受让方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方的情况

  (一)资金使用方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所取得的资金使用方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资金使用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84%,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46%,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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