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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相关文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2-0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控股”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22)中国贸仲京字第002899号《仲裁通知》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作为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文书,获悉华泰资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公司提起仲裁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决定受理该案,案号为DS20220054。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仲裁事件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袁佳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3号),核准公司向袁佳宁发行16,598,569股股份、向王宇发行16,598,569股股份购买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733,40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最终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及7名投资者,其中华泰资管获配5,532,786股,获配金额总计134,999,978.40元。2016年9月,华泰资管与公司签订《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2016年9月27日,该新增股份上市。

  (三)本次仲裁申请内容

  本次华泰资管以与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为依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及利息损失,以及相关佣金、税费、律师费等总计约8888.99万元,并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其他股东提起的诉讼涉案金额约4,213.64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已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公司已在积极准备上述仲裁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并将尽快提交仲裁机构。因目前尚未仲裁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案件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2-07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77,803.82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6,160.02万元,共计83,963.84万元。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77,803.82万元,违规担保情况详见列表:

  

  二、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7月18日,原实控人违规使用公章,以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韦俊康、韦振宇作为担保人共同与董云巍、鄢宇晴签订了《借款及保证协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0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月利率2.5%。2018年7月19日,董云巍、鄢宇晴按协议约定向原实控人关联公司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账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本金。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指定付款人已向债权人及其指定收款人共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合计金额858万元。

  2020年4月30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责任,需偿还本息合计6,160.02万元。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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