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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章第八节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12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 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7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截止2022年1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实施回购的次日、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22、2021-028、2021-051、2021-058、2021-073、2021-083、2021-093、2021-114、2021-124、2021-126、2022-004),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截至2022年1月14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14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实际回购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2年1月14日。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披露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 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按照截至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2、假设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预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六、 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17,476,49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7,302,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82%。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6名,其中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881,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10%,关联股东1名,持有公司287,749,422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015,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58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4,34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数为67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9,484,50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2%;反对62,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947,06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8%;反对6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7,749,422 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杨珉名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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