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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之一致行动人唐美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8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唐美华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245,429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748,47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9日),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7,496,953股)。

  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唐美华女士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0万股,减持比例为1.47%。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接到唐美华女士的通知,截至2022年1月17日唐美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55万股,减持比例为0.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美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注:截至2022年1月17日唐美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为550万股,减持比例为1.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142.55万股,减持比例为0.38%。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唐美华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唐美华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唐美华女士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唐美华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芜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 芜湖新泉志和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即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芜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新泉志和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芜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芜湖新泉志和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五)经营范围:汽车保险杠总成、前端模块、塑料尾门等汽车外饰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项目管理、技术及产品服务和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六)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七)子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对股东负责;管理层人员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等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应对风险的措施

  1、公司将指定人员积极跟进办理该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2、公司将利用自身经营及管理优势,促使其规范运作和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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