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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温建怀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月17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82.78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温建河、俞丽梅、潘宜琴三人与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存在近亲属关系,关联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四名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05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2年1月17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82.78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5,438.2664万股的1.83%

  2022年1月17日,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2年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78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124名激励对象282.7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2年1月17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282.78万份,占本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5,438.2664万股的1.83%。

  (三)首次授予人数:124人。

  (四)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27.47元/份。

  (五)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八)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2年1月17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282.7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了测算,总价值2342.83万元。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35.42元/股(2022年1月17日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13.62%、17.4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存款基准利率)

  (五)股息率:1.3663%。(采用公司所属申万同行业2020年年度股息率)。

  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首次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激励计划授权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实,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权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1月17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禁止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78万份股票期权。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1月17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禁止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17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78万份股票期权。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依法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牌厨柜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03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月17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82.78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2-004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裁助理贾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贾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辞职后,贾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贾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贾斌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966股,为公司首发和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其中已解除限售流通股60,130股,尚未解除限售股39,836股,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股份。贾斌先生离任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贾斌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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