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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租赁第1期绿色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续发型)(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首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1.62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根据产品架构和发行需要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的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决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专项计划首次发行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关于储架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项下的后续发行涉及的增信事宜,公司将按照内部制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租赁第1-5期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2032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首次发行的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续发型)的预期到期日为专项计划设立日起满360日之日(若当日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固定期限,于专项计划终止日终止。实际发行总额为11.62亿元人民币,其中,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续发型)发行总额为10.92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0.7亿元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储架的专项计划全称为“电建租赁第1-5期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储架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专项计划首次发行规模为11.62亿元人民币,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12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电建租赁第1期绿色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清偿完毕后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11月19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及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1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米桑国际炼化公司签订了伊拉克米桑炼化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8.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56.05亿元。该项目位于伊拉克米桑省穆萨那市,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厂区内10套主要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储运工程以及相关辅助系统等的设计、采购和施工。项目总工期为54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方正证券-水电八局1期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0.50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之外,另行增加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意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400亿元人民币的增信额度范围之外,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具体相关发行事宜、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1年11月10日作出决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关于储架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项下的后续发行涉及的增信事宜,公司将按照内部制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方正证券-水电八局1-4期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1925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0.50亿元,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分为优先级A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2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3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4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2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3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A4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分别为1.84亿元人民币、1.68亿元人民币、1.60亿元、4.88亿元,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2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8日、2028年11月28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50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8年11月28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储架的专项计划的全称为“方正证券-水电八局1-4期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和《转让协议》的约定享有的PPP项目收益权,储架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0.5亿元人民币,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7年(含本数),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方正证券-水电八局1期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清偿完毕后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11月10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和《转让协议》的约定享有的PPP项目收益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及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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