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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版)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7版)

  (上接C5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海南粤海尚处于筹建期。

  最近一年及一期,海南粤海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业经天职国际审计):

  单位:万元

  

  23、广东粤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K5Y95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16号1120室

  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检验检测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粤盛生物尚处于筹备期。

  最近一年及一期,粤盛生物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业经天职国际审计):

  单位:万元

  

  注:粤盛生物成立于2021年1月,故无2020年度财务数据。

  24、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K5Q3C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16号1121室

  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粮油仓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粤远贸易尚处于筹备期。

  最近一年及一期,粤远贸易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业经天职国际审计):

  单位:万元

  

  注:粤远贸易成立于2021年1月,故无2020年度财务数据。

  25、四川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5MA68D06M47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桥楼村5组

  法定代表人:钟华清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渔需物资销售;通用加料、分配装置销售;渔业机械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渔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畜牧机械销售;肥料销售;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生物饲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四川粤海成立于2021年3月,尚处于筹备期,故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无财务数据。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1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9月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上市相关议案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11月17日起延长12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市相关事宜的期限也相应延长12个月。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发行人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广西年产10万吨水产配合饲料扩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2,840.20万元),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35,000.00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饲料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国家在行业规划、税收政策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行业的发展。《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饲料工业是联结种养的重要产业,为现代养殖业提供物质支撑,为农作物及其生产加工副产物提供转化增值渠道,与动物产品安全稳定供应息息相关。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饲料产量稳中有增,质量稳定向好,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安全高效环保产品快速推广,饲料企业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为保障饲料产业的发展,国家稳定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推动出台鼓励新型饲料添加剂发展应用的财税政策。综合考虑养殖业发展趋势、环境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饲料工业布局,促进不同区域饲料加工业与种养业协调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即用于水产饲料的生产、销售,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补充。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履行相应的环评手续,取得项目实施地点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均为公司自有,募投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规定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备案、环评及用地情况具体如下: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如果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或子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于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向其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

  若因经营需要、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必须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董事会之日后,公司或子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金额,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对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该存储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专用账户的设立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包括如下内容: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水产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扩大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增强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巩固水产饲料领域的市场地位提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下饲料行业、水产养殖业发展迅速,对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分析请参阅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公司始终如一地坚持“打造中国最强、世界一流的水产饲料企业”的战略愿景,坚持专业化的发展战略,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化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专业化经营积累与沉淀,公司在技术实力、人才储备、研发能力、生产工艺、产品质量、销售网络等方面有了雄厚的基础。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主要竞争对手、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因素,投资项目规模、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具体如下:

  (一)水产饲料行业蓬勃发展

  中国拥有世界上7%的耕地却承担了养活世界上20%人口的重任。面对耕地相对匮乏的基本国情,转向水域索取食物,发展渔业生产对于国计民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渔业生产主要分为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两大类。我国自1995年起开始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推广工业化、规模化水产养殖,捕捞业由于受到天然水生物资源量的限制,产量有限,中国水产养殖业在渔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且发展迅猛。《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明确提出了我国“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渔业发展方针。1995年至2020年,我国水产品养殖产量和水产饲料产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1995年至2020年水产养殖产量和水产饲料产量(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年鉴》、《中国饲料》杂志、《全国饲料工业统计资料》、《中国渔业年鉴》、《中国农业展望报告(2020-2029)》、国家统计局

  受益于水产养殖行业的飞速发展,水产养殖行业地位不断提升,水产饲料行业也取得了蓬勃发展,1995年我国水产饲料产量为210.30万吨,到2020年全国水产饲料产量已达到2,123.60万吨。同时,随着国家对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养殖户的养殖观念与养殖方式开始逐步转变,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养殖模式增长较快,工业饲料普及率逐年提高,水产饲料1995-2020年的复合增长率为9.69%,高于同期水产养殖产量5.55%的复合增长率。

  (二)发行人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目前,发行人水产饲料产品种类齐全,覆盖水产动物的不同生长阶段;公司采用差异化产品策略,持续进行饲料品种创新,不断推出系列新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海大集团、通威股份、天马科技、恒兴实业、澳华集团、傲农生物等。其中,海大集团与通威股份为大型水产饲料生产企业,其产品结构涵盖特种水产饲料与普通水产饲料,但以普通水产饲料为主;天马科技以鳗鲡料、石斑鱼料、大黄鱼料等特种水产饲料为主,恒兴实业以虾料为主,傲农生物主要饲料产品包括猪料、禽料、水产料、反刍料等。而发行人产品以特种水产饲料为主,虾料和海水鱼料为优势产品。

  具体参阅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的相关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适应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70,278.29万元,2020年公司水产饲料的实际产能合计1,195,200.00吨,2020年公司水产饲料的产量为976,734.03吨,实现销售970,896.28吨,实际产能利用率已达81.72%,公司具有管理较大规模资产及投资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水产配合饲料实际产能37万吨/年,新增产能占公司现有产能的比例为30.9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与公司的现有经营规模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进一步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提高生产效率,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现有产品和未来新产品的上市提供可靠的生产保障。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211,046.81万元,公司负债总额为159,231.48万元,其中有息负债66,089.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00%,同时公司拥有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合计83,989.63万元,公司财务状况较好,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525,227.11万元、506,652.75万元、584,372.07万元及258,066.6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21,432.18万元、16,262.99万元、19,274.18万元及6,391.99万元,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经过多年自主创新及经验积累,公司已建立了专业、严谨的技术研发体系和管理体系,并对水产饲料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充或研发能力的增强,且研发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将在公司现有研发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司研发环境以及提升研发检验试验能力。

  因此,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能够充分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项目定位明确,重点突出。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优化产业布局、扩大产品产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水产饲料产能布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注1:设计产能系根据制粒机或膨化机可生产标准粒径饲料的理论生产效率,按照一年300天,每天双班制16小时生产计算所得的生产能力;

  注2:正常生产状态下,行业可利用产能平均为设计产能的60%,实际产能=设计产能*60%;

  注3:上述产能的统计口径为水产饲料的产能,即特种和普通水产饲料的产能。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584,372.07万元,累计销售水产饲料970,896.28吨,实际产量976,734.03吨,产销率为99.4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有13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广东、广西、浙江、福建、江苏、湖北、湖南等地。

  为贯彻“贴近市场、辐射周边”的策略,优化水产饲料生产布局,扩大水产饲料产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优化产业布局、扩大产品产能的投资项目包含2个新建项目和1个扩建项目,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海南粤海和安徽粤海,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山泰山。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将新增产能37万吨/年,建成投产后,公司预计实际产能将达到156.52万吨/年,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助于解决公司产品销售半径过长、运输成本过高的问题。

  (二)新建研发创新中心,提升研发能力和研发成果转化能力

  自主创新能力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标准。对于水产动物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水产动保、水产品养殖行业而言,顺应养殖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是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途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产品研发,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未来,公司在横向方面将继续研发适应不同养殖品种的专用水产饲料,在纵向方面继续研发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和前景的动保产品,使公司能够向养殖户提供各种水产品养殖全过程的饲料产品和配套服务。

  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将加大人才、技术、设施设备、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公司研发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创新,将巩固和增强公司科技研发能力,有助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同时为养殖户提供高水平的售后技术服务,从而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公司详细的市场调研、充分的科学论证。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产品生产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一)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扩大现有产能、增强研发能力。一方面,可以提高现有产品技术含量、优化产品性能;另一方面,可以更加贴近市场,针对客户需求提供更为全面的解决方案。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覆盖更广泛的目标市场,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业绩增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将优化公司的生产布局,有效解决销售半径过长、运输成本过高的问题,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1、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的匹配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入与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入对比如下表:

  

  注: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未包含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的设备投入20,564.81万元(不含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水产配合饲料产能37万吨/年,单位产能的固定资产投入为555.81元/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公司现有单位产能设备投入为495.43元/吨。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新增本次设备投资的投入产出较公司现状略高,主要系本次募投项目选用目前较先进的生产线,自动化程度较高,因此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较高。

  2、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432.18万元、16,262.99万元、19,274.18万元,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将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256,587.08万元,实现净利润12,815.73万元,公司能够充分消化项目建成后年折旧和摊销费用。

  3、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在实施周期和项目达产上需要有一定时间,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发行人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预计将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大幅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回升,推动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4、对公司净资产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能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整体实力显著提高。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望进一步下降,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得到提高,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使财务风险得到更加有效的控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本次发行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公众持股导致的股权分散有利于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运营。

  第五章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饲料行业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逐步进入了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阶段,行业兼并整合的速度加快,一大批规模小、实力薄弱、技术落后的企业被市场淘汰,企业数量逐年减少。

  公司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在行业中已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及影响力,产品市场已涵盖国内主要水产养殖区域,在特种水产饲料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特种水产品结构日趋完善,抗风险能力较强。全面的特种水产饲料产品系列以及广泛的市场分布使得公司一方面需要面对其他全国综合性水产饲料企业的竞争,另一方面需要面对单一特定饲料品种生产企业及地方区域性龙头企业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品牌、管理、技术和服务方面的优势,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本是饲料原料成本。报告期内,饲料原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保持在90%以上。

  饲料原料中,占比较高的鱼粉、豆粕、面粉等,短期内难以大量使用其他原料代替。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行业竞争充分,产品价格透明度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造成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情况。

  一般来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会根据原材料对生产成本影响程度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能够较为有效地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除此之外,原材料成本控制,尤其鱼粉的成本控制对于水产饲料生产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设有采购中心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集中采购,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原材料的储备;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适当进行原料替代及配方调整,以消化饲料原料价格上涨的压力。

  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通过改变配方控制成本或者无法及时向下游经销商或养殖户转移成本,将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水产养殖动物病害及自然灾害风险

  最近几年,我国面临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种类多而复杂的局面,病害问题对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形成较大威胁。从整体上看,发生大规模的、毁灭性的养殖病害及自然灾害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局部的养殖病害及自然灾害相对普遍。

  全国范围内,每年水产养殖行业均会受到自然灾害与病害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发行人局部财务状况存在暂时性不利影响。公司产品系列已覆盖众多水产养殖品种的养殖全过程,产品市场已涵盖国内主要水产养殖区域,抗风险能力较强,局部性水产养殖动物病害、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公司总体经营影响相对较小。但由于公司以饲料经营为主,大规模的水产动物疫病以及突发性气象灾害仍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收入主要来自于经销商。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分别为394,510.25万元、363,324.55万元、394,044.27万元、183,146.83万元,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5.26%、71.83%、67.55%、71.05%。

  公司若不能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导致原有经销商大幅减少,且公司不能有效开发新的经销商,则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下滑的风险;公司若不能有效管理经销商,或妥善解决与经销商之间的纠纷,可能会给公司的品牌及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经营业绩;公司对部分经销商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若该等经销商经营困难,不能及时支付所欠款项,则公司可能存在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甚至无法收回款项的风险,并将最终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下游行业产品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的水产饲料产品直接服务于下游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规模和饲料普及率是公司产品销售的重要基础,水产品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饲料产品的销售。

  水产养殖业属于农业产业,受消费者饮食偏好、自然灾害、养殖病害等方面影响,行业的波动性较强。水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低迷则会降低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进而对相关饲料产品销售及销售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下游行业因上述原因水产品价格持续低迷,且对公司的主要产品销量带来负面影响,将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公司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由于养殖户对产品供应的稳定性、时效性要求较高,考虑到供应半径和特种水产品养殖集群化,领先的水产饲料企业的生产布局需要覆盖全国。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除了目前在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湖北、江苏等地建立了13个生产基地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在安徽、海南、中山新建或扩建生产基地,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子公司的地理分布将进一步分散。

  公司规模扩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尤其是对异地子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职业素养、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后的需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7、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水产饲料服务于水产养殖业,饲料产品最终转化为人们日常食用的鱼虾产品,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饲料产品中使用的饲料原料中,除了常规的鱼粉、豆粕、面粉以外,还包含较多的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副产品,涉及品种较多,饲料原料中的重金属、农残、药残以及霉菌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均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如饲料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威胁水产养殖动物的生产和人们的身体健康,从而影响水产饲料行业的稳定发展。

  为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公司建立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原料源头的安全评估、使用前的检测、生产过程的监控等各环节,均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的控制。如果公司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有效执行,或其他偶发性或不可控因素影响,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风险,从而可能给公司品牌形象以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8、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水产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环保内部控制制度,投入相关环保设施,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日常经营需符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拟建项目或生产线也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子公司中山粤海及中山泰山受到环保处罚,中山粤海及中山泰山已经及时采取了全面、合格的整改措施,以持续满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购置额外的环保设备等将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9、新冠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疫情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的应急防控计划,实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由于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持续蔓延且得不到有效控制,则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采购方面,如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将会进一步影响上游生产经营和全球货物运输,进而导致公司鱼粉、豆粕等原材料供应紧张,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在销售方面,如新冠疫情进一步恶化,导致水产品流通受阻、市场需求下降,下游资金链紧张,将会使得公司面临销售下滑或应收账款回款相关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相关信用风险

  饲料行业的回款速度与下游水产养殖周期紧密相关。由于特种水产养殖产品生长周期较长,资金投入大,养殖户的资金回收速度较慢,降低了上游水产饲料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从而使得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6,117.53万元、101,726.70万元、111,456.94万元、130,118.36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将进一步上升。如果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养殖户经营过程中,因受自然灾害、养殖病害、水产品价格不理想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无法正常回笼从而拖欠饲料账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及时收回或者不能收回的风险,从而会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32,477.01万元、27,504.95万元、58,165.75万元,59,134.60万元。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与库存商品,各期末原材料与库存商品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1.51%、90.89%、95.55%、95.07%。

  公司各期末原材料以鱼粉为主。由于鱼粉备货容易受海洋气候、渔业资源、鱼粉生产国捕捞配额波动、运输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采购部门提前备货,并根据鱼粉价格走势,适时调整鱼粉存量,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2018年至2019年,公司年末库存商品以饲料产品为主;2020年公司开展水产品采购与销售业务,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库存商品以水产品和饲料产品为主,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库存商品中水产品的金额分别为23,095.42万元、10,672.37万元,库存商品中饲料产品的金额分别为8,973.84万元、12,325.72万元。如水产饲料或水产品销售价格出现异常下降,或者保管不善导致存货毁损或变质,或因新冠病毒随冷链传播导致水产品物流不畅,继而影响销售,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规定、政策变化的风险

  1、行业资质管理规定调整的风险

  公司从事饲料生产、销售相关业务须取得相应的行业资质证书。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饲料生产许可证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近年来,随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行业相关法规的修订,我国对饲料行业的管理日趋严格,如果未来公司未能符合新推出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公司将面临行业资质管理规定调整而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受限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及销售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海饲料及子公司广东粤佳、中山粤海、广西粤海、浙江粤海、江门粤海、福建粤海、湛江海荣8家企业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金额(合并口径)分别为1,996.78万元、1,965.67万元、1,690.42万元、586.26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9.49%、12.28%、8.88%、9.32%。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及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的风险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水产养殖新品种不断涌现,公司的持续领先能力取决于技术研发能力。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产品和技术的自主科技创新研发,在海水鱼饲料、虾饲料和普通水产饲料等产品领域已成功获取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等技术成果。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开发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尽管公司在进行产品研发前,会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和技术预研,也仍然可能出现产品研发达不到预期、研发方向错误或研发进展缓慢等情形,从而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研究和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培养了相应的技术骨干人才。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形成了有效的产、供、销及技术研发体系,保障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公司建立和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大力推动人才梯队的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

  近年来,行业内人才及技术竞争日趋激烈,随着人才流动日益频繁,一旦出现核心技术和管理骨干流失的情形,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开发、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大幅增加,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扩大,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和预期收益水平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暂时性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产能扩建、新建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水产饲料生产项目实施并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水产饲料实际产能37万吨/年,以扩大公司虾料、海水鱼料以及淡水鱼料的产能。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够顺利实施、未能按期达产、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者投产时假设因素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如果未来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建设管理不善,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原有的效益目标,且产生的效益不能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净利润,公司面临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郑石轩先生通过对虾公司和承泽投资支配发行人52.83%的股份,徐雪梅女士通过香港煌达支配发行人27.35%的股份,郑石轩先生与徐雪梅女士为夫妻关系,合计间接支配发行人80.18%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郑石轩先生、徐雪梅女士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仍处于控制地位。

  虽然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但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不当影响,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设置了证券法务中心,证券法务中心协助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该制度规定本公司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本公司信息披露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二)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机构

  负责机构:证券法务中心

  负责人:冯明珍

  电话号码:0759-2323386

  传真号码:0759-2323338

  电子信箱:yhipo@yuehaifeed.com

  三、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的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重大的授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2、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3、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重大的担保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二)采购合同

  公司的供应商较分散,与供应商签订的均为临时的采购合同,并没有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故公司采购合同较多。采购合同主要约定了产品规格、质量、数量、单价、结算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前十名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吨;万元

  

  (三)销售合同

  公司客户较为分散,数量较多,单个销售金额占比较小。公司通常在年初与客户签署框架性销售协议,框架性的销售协议主要约定了产品规格、单价、结算方式、优惠条件、交货、检验、违约责任等条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按预计年销售数量测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前十名框架性销售协议如下:

  单位:吨

  

  (四)其他重大合同

  2019年6月26日,江门粤海与珠海强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竞食品”)签署了《库存鱼所有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强竞食品将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库存鱼所有权转让给江门粤海。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强竞食品的关联公司珠海强竞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竞水产”)和珠海强竞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竞农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江门粤海购买饲料,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强竞水产和强竞农业合计尚欠江门粤海饲料款165,213,916元。经江门粤海与强竞食品共同核定,强竞食品同意将截至2019年5月31日保存于其冻库内加工成本价值4,000万元的共1,600吨库冻鱼所有权交割给江门粤海,由江门粤海实际接收后确认,所有权、处理权归江门粤海,冻鱼卖出回收款不足4,000万元的由强竞食品现金补足,以实收款为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强竞食品方移交的库存鱼作价4,000万元等额用于抵减偿还强竞水产和强竞农业对江门粤海2018年度及之前的上述等额的饲料欠款。强竞食品承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包含以上以鱼抵债款,强竞水产和强竞农业须完全偿还对江门粤海的2018年度及之前欠款。

  2020年1月1日,强竞水产、强竞农业、湛江种苗、江门粤海共同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综合上述《库存鱼所有权转让协议书》、合同约定的抵押条款、销售金额的分配权利及目前冻库鱼被江门粤海控制的事实,上述安排构成冻库鱼的质押(金额为4,000万元)。剩余欠款,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强竞水产将其名下鱼塘土地承包经营权、鱼塘配套基础设施以及鱼塘养殖在塘鱼转让用以抵偿强竞水产与强竞农业所欠江门粤海货款。因水产养殖非江门粤海主营业务,同时湛江种苗具备相关养殖管理经验,故上述四方协商后约定:

  强竞水产将其名下3,522.28亩鱼塘的承包经营权及鱼塘附带的基础配套设施转让给湛江种苗。以201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上述鱼塘的承包经营权价值6,876.31万元,鱼塘附带的基础配套设施价值757.34万元。参考评估价值,各方协商一致后,同意鱼塘土地承包经营权、鱼塘配套基础设施以及鱼塘养殖在塘鱼资产转让价格合计为8,400万元。上述湛江种苗应支付给强竞水产合计8,400万元的资产转让费由湛江种苗直接支付给江门粤海,用于抵扣强竞水产与强竞农业对江门粤海的欠款121,053,292.36元,抵扣后江门粤海不再对强竞水产、强竞农业具有121,053,292.36元债务的追索权。本次债务重组后,强竞水产、强竞农业合计对江门粤海欠款的剩余金额为37,222,919.90元,按照各方签署的《库存鱼所有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完毕;湛江种苗应向江门粤海支付的8,400万元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

  湛江种苗已于2020年6月末前向江门粤海支付8,4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末,强竞水产、强竞农业尚未支付的欠款金额为2,136.12万元,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了坏账减值准备。

  (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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