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南海”)持有公司股份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南海”)持有公司股份4,48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8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深圳南海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462,73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杭州南海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559,78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深圳南海、杭州南海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022,51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5%。
2021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在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26日,深圳南海及杭州南海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7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在 2021 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27日,深圳南海及杭州南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825,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深圳南海及杭州南海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深圳南海及杭州南海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2,020,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 %。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 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0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轩景泉先生因公务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詹桂华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王艳丽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谷亚韬、王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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