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2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2日
至2022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己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己于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否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否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否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否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l)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l、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2年2月16日(下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OO0号l幢A楼9O9室公司会议室。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太道3O0O号1幢A楼909B公司会议室,邮编:201203
电话:(021)-58964211,联系人:姚红霞。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光伏封装材料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上海海优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
●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泰州海优威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上饶海优威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新材料科技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增资概述
(一)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2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增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民
2、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05年6月13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76299468U
6、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山德路29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增效光伏封装材料,家具,木制品及工艺装饰品生产,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二)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民
2、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MA216XLX81
6、注册地址:泰州市九龙镇运河路89号A-1区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民
2、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1年3月11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9UPA49Y
6、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板块光伏产业生态园B25、B27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民
2、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1年8月27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B3KLUXB
6、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C室
7、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增强上海海优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其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上海海优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未来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资增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和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光伏封装材料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光伏封装材料扩产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
● 项目建设周期:本投资协议签订后9个月内投产。
● 特别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 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2022年1月18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光伏封装材料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或“乙方”)与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能”或“甲方”)签署《光伏封装材料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计划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签署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7日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龙园路201号会展中心一楼A区
法定代表人:周维民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房屋拆迁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实控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司及泰州海优威与泰州海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光伏封装材料扩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4、项目用房:本项目拟在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九龙镇姚家路光伏科技产业园东区2号楼租赁厂房约165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项目投资内容:项目按期达产后,光伏封装胶膜年产能配套5-10GW光伏组件。
6、项目建设周期:在本协议签订后9个月内投产。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投资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甲方有权监督、督促乙方资金到位、开工建设及建设进度等乙方义务的履行状况。
3)甲方负责与乙方协商拟定厂房租赁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30天内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注册、环评、消防等相关手续。甲方负责将电、气、水安装在厂房内,符合乙方生产、生活需求,并承担费用,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厂房现有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需要升级。厂房外部消防设施(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管路、消防控制系统等)由甲方负责实施改造,厂房内部消防设施(消防管路、消火栓、烟感报警系统等)由乙方负责实施改造。
8、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第一条中关于乙方项目投资内容的信息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描述。
2)乙方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以及节能、环保、安全等规定,其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各项指标应符合甲方的规定。
3)乙方所有设备需在本协议签订后 9 个月内安装到位并实际投产。如确因不可抗原因导致不能按期达产,乙方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延期期限。
9、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双方有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可书面催告对方在15天内履行,逾期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10、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拟投资的光伏封装材料扩产项目达产后将形成配套5-10GW光伏组件的年产能,将对该区域周边组件厂提供配套服务便利,提升公司整体产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品牌影响力提升等产生积极的影响。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以上协议的履行而对相对方产生依赖性。
五、 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 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的《关于变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胡素萍、吴莉莉、郑超敏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容诚内部工作调整,胡素萍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容诚委派注册会计师张慧玲接替胡素萍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慧玲、吴莉莉、郑超敏。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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