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强化公司相关方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并经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本次A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的条件满足时,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A股股价措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4.491元。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04269元(税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股数为10,574,770,378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751,562.29万元。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9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经调整的每股净资产值,已触发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之日(2022年1月19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与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确定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协同相关主体实施该等稳定股价措施,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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