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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王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生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

  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9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王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生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鲁生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鲁生选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文秘、注册会计师、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曾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德勤(中国)有限公司西南区合伙人、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及其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生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改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成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

  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保隆科技、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威空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中储股份、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主持过碧水源,中电广通等大型项目,会计、证券、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丰富,在担任复核部经理期间对项目底稿、报告进行专业复核并提出意见、建议,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2万元,与原聘任重庆康华的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重庆康华和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与重庆康华、大信协商一致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恰当。综上,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2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议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2022年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2月7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惠程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拟于2021年10月20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绿发城建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10,088.57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绿发城建持有公司股份59,359,0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城建持有公司股份84,119,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9%。

  3.除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外,绿发城建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绿发城建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绿发城建基于对公司业务规划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拟于2021年10月20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绿发城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10,088.5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城建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绿发城建出具的《关于增持惠程科技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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