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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9:0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刘勇先生为华仁药业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仁药业管理团队薪酬调整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通过组织架构优化,主营业务拓展,并购整合推进,在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业绩实现稳步提升。基于鼓励管理团队干事创业的原则,为充分调动新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所处的行业和社会的薪酬水平,同意将公司管理团队的基本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管理团队成员存在兼任职务的,其基本薪酬不超过最高级职务薪酬区间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董事杨效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董事长的基本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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