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2年1月19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黑石(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盈芯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新设基金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基金以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科技领域优质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基金总规模为1亿元,本公司占总认缴出资额的15%。
鉴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同时,信息集团是福光股份、星网锐捷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星网锐捷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刘开进先生同时担任星网锐捷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卞志航先生、林家迟先生、刘开进先生、林伟杰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办理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汇票承兑保证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福锐星光”)
●投资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与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等合伙人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福锐星光,该基金以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科技领域优质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基金总规模为1亿元,本公司占总认缴出资额的1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福光股份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同或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福锐星光设立尚需获得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福锐星光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资金损失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挖掘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项目,及时把握市场化的投资机会,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福光股份、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云服”)、黑石(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石投资”)、福州市鼓楼区盈芯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芯光通”)合伙人共同设立福锐星光。福锐星光总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500万元,将持有福锐星光15%份额。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投资比例如下表: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同时,信息集团是福光股份、星网锐捷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星网锐捷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刘开进先生同时担任星网锐捷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 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同时,信息集团是福光股份、星网锐捷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星网锐捷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同受信息集团控制,福光股份为信息集团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刘开进先生同时担任星网锐捷董事,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375398966
③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④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号楼17层08间9单元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电子信息大楼11层
⑥法定代表人:王佐
⑦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2015-04-17
⑨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
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除2020年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省福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110085113
③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④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19-22栋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19-22栋
⑥法定代表人:黄奕豪
⑦注册资本:58328.0278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1996-11-11
⑨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设备、网络及通讯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租赁;网络技术及相关的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IC卡读写机具及配件、电气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手机等)、无线通信终端、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音视频及相关的数字服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监控设备及相关的社会公共安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业务及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与开发;家庭及公共社区智能化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星网锐捷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96),股权结构及具体财报数据详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星网锐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57384472D
③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④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
⑥法定代表人:何文波
⑦注册资本:15358.19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2004-02-03
⑨经营范围:光学镜头、光学元器件、光电仪器、光学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从事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福光股份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10),股权结构及具体财报数据详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福光股份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为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上文“(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为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上文“(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1、星网锐捷
星网锐捷具体情况详见上文“(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2、福光股份
福光股份具体情况详见上文“(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3、黑石(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黑石(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4GNRE2Y
③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④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芙蓉弄7号-6室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5层01-04
⑥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强
⑦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2020年8月12日
⑨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认证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
4、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星联云服科技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MA32A0535L
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④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村贵熹路8号贵安科技大楼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村贵熹路8号贵安科技大楼
⑥法定代表人:赖天生
⑦注册资本:2550万人民币
⑧成立时间:2018-11-27
⑨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对外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
5、福州市鼓楼区盈芯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公司名称:福州市鼓楼区盈芯光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8UG8XM8H
③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④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芙蓉弄7号-49室
⑤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芙蓉弄7号-49室
⑥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州卫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⑦注册资本:3,101万元
⑧成立时间:2021-12-31
⑨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⑩股东情况:
除普通合伙人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及有限合伙人星网锐捷、福光股份外,上述其他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四、拟参股设立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福锐星光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全体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认缴出资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认缴金额为准,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投资比例如下表:
(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暂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6年(自工商注册登记完成之日起)。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期限可以延长1年。
(四)投资方向及策略
合伙企业资产应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科技领域的成熟阶段优质项目,以及以相关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主要以投资于成熟期、成长期项目为主,投资于初创期项目的比例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超出限制的需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委员通过。合伙企业的投资限制包括:管理人不得从事使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管理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举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或合伙企业资产提供担保、合伙企业不得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依照本协议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所禁止的其他投资。
(五)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1.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人及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并且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2. 合伙人会议及投资决策机制: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由会议召集人于开会前15日向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包括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书面文件的方式),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各合伙人的表决权根据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确定,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决议需经代表认缴出资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且普通合伙人所持全部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合伙企业设置投决会,对合伙企业具体项目的投资拥有最终决策权。投决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有权推荐2名投决会委员,星网锐捷、福日电子、福光股份、星联云服、黑石投资有权各推荐1名投决会委员,实行一人一票制;投决会设主任1名,由投决会7名委员选举产生。投决会须取得全体委员同意通过后合伙企业方可具体进行投资、退出或其他投决会有权决定的事项。
(六)合伙企业管理费用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每年按照总实缴出资额的1%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含增值税),合伙企业应在投资期每个年度内收到各合伙人本年度实缴出资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支付本年度管理费(含增值税)(以前年度如有欠缴金额,应于本次一并支付);退出期内,合伙企业无需支付管理费。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基金存续期,延长期内合伙企业无需支付管理费。
(七)收益分配
1、基金的收益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分红、股利或利息收入、股权投资项目的转让增值、股权投资项目在资本市场的出售收益、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
基金收益按单个项目独立核算,单个项目一旦退出,则收回资金按本协议约定分配给全体合伙人,不再滚动投资。
基金收益是指合伙企业就投资项目收回的款项扣除投资项目的成本、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及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后的收益(以下简称“净收益”)。
2、投资项目收回款项的分配顺序:
(1)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金额收回项目投资本金、补足支付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满足(1)后,基金收益(如有)按各合伙人在项目中累计的投资本金金额(实缴)计算存续期间单利年8%门槛收益并分配至各合伙人,分配金额=合伙人在该项目中累计实缴出资*门槛收益率8%*出资期间天数/365;若基金收益低于该项目累计投资本金单利年8%收益的,则各合伙人按照其在该项目中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3)满足(1)和(2)后,如有超额收益,按基金超额收益的10%向基金管理人进行分配;剩余部分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除合伙人另有约定外,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九)退出机制
当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可以退伙、当然退伙的情形后,该合伙人退伙;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除名情形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被除名合伙人退伙。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或合伙协议的约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福锐星光之普通合伙人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专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且为国有独资企业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可以依托信息集团深厚的产业资源对外投资。有限合伙人星网锐捷、福光股份及本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具有高新技术领域的资源优势,同时引入其他具备实力的私募基金机构,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受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国家政策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的大背景下,福锐星光将主要投资于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能力,拓宽公司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同时,上述投资领域属于公司主营相关范围的应用及领域,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同时,通过参与设立福锐星光,借助各方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有助于公司获取战略发展机会、完善产业布局。
(二)本公司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 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同时,信息集团是福光股份、星网锐捷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星网锐捷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同受信息集团控制,福光股份为信息集团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刘开进先生同时担任星网锐捷董事,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提升公司投资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们事前认可本次对外投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回避表决。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星网锐捷、福光股份等合伙人共同设立福锐星光。福锐星光投资总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占福锐星光投资总认缴出资额的15%。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已将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阅读了相关资料。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与其他合作方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规模为1亿元,主要以半导体、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科技领域优质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公司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回避表决。
5、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案切实可行,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并可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或关联方利益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时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提示
(一)福锐星光设立尚需获得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二)福锐星光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资金损失的风险。
(三)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对于以上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对基金进行严格管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加强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福日电子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日实业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2,000万元的商票贷业务提供承兑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753.61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办理商票贷业务提供商业汇票承兑保证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日实业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额度在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9.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温春旺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福日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福日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85亿元,担保余额为59,753.61万元。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其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825亿元,担保余额为25,5343.5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7.28%、121.07%;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5.825亿元,担保余额为255,343.5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7.28%、121.07%,除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2年1月19日在福州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春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沙先生、高菁女士、张翔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公司参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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