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9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1月1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36.10万股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实施完成《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月5日
2、授予数量:336.10万股
3、授予人数:163名
4、授予价格:6.52元/股
5、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⑴2022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分别调整如下: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80万股调整为356.9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⑵在确定授予日后至股份认购缴款截止日前,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16.40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2.00万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2.4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3名,实际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6.1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7、限制性股票登记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2日出具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1-00006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已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63人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1,913,72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61,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8,552,72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2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163名激励对象的336.1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月19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向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13,72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5日。经测算,公司登记的限制性股票336.10万股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272.04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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