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总经理于海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吕俊奇先生、总会计师宋会宝先生计划自2022年1月2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总经理于海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吕俊奇先生、总会计师宋会宝先生。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郭天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59,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于海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7,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吕俊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7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宋会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20,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六)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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