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35100293,发证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到期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1年至2023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在2021年内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