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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20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70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92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80,445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00号)确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042.4000万元变更为43,380.444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9,042.4000万股变更为43,380.4445万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信息技术”),系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概伦信息技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进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概伦信息技术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公司拟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概伦信息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LIU ZHIHONG(刘志宏);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6、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信息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科技、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概伦信息技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且未开展任何活动,因此尚无财务数据。

  概伦信息技术目前的业务定位为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概伦电子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概伦信息技术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同意出具担保书,自愿为概伦信息技术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概伦信息技术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的业务定位为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就其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可以确保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大力推进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概伦信息技术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可以确保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推进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概伦电子为全资子公司概伦信息技术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系为子公司就其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可以确保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概伦电子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概伦电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此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0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4亿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63%、29.38%,由于相关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公司济南办公室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马晓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开展便利性做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能够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能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20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或“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70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80,445股,每股发行价格2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79.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83.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496.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0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信息技术”),目前的业务定位为公司临港新片区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LIU ZHIHONG(刘志宏);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6、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信息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科技、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前后变化情况

  概伦信息技术拟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共同参与“建模及仿真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和存储EDA流程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土地费用、建筑工程等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前后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公司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上述新增实施主体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与新增实施主体概伦信息技术、开具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符合公司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调整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拟调整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1,496.8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20,996.12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符合公司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开展便利性做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能够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概伦电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20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70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1]4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80,445股,每股发行价格2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79.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83.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496.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0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概伦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为此,公司制定了如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本次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我们认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能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概伦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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